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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深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区人民政府,市有关单位:
《深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实施中遇到的问题,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。
深圳市人民政府
2024年12月21日2024-12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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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危险废物名录(2025年版)
2024年11月26日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36号公布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2024-11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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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签订武汉星火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垃圾渗滤液(650吨/天)系统调试服务合同
2023年10月23日,公司签订“武汉星火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垃圾渗滤液(650吨/天)系统调试服务”合同。
根据技术协议,达到预期目标:厌氧生化处理水量达到设计水量650t/d,膜系统达到设计水量650t/d,系统出水水量520m3/d,系统总回收率80%。2023-10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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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订华电集团哈热电厂7、8、9号炉SCR脱硝项目CFD流场模拟研究
2023年8月24日,签约华电集团哈热电厂7、8、9号炉SCR系统的流场模拟CFD优化的技术服务。
依照本合同,卖方将提供项目设计、项目图纸、技术数据、技术成果和技术报告,并且这些技术报告是买方需要的并且能够用来完成买方工作。2023-08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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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18597-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防治环境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环境管理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、贮存设施选址和污染控制要求、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、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,以及污染物排放、环境监测、环境应急、实施与监督等环境管理 要求。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1 年,本次为第一次修订。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。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23 年1 月20 日批准。本标准自2023 年7 月1 日起实施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7—2001)废止。
2023-07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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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《深圳市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更换技术指引 (试行)》的通知
为规范我市工业VOCs治理,根据《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〈2023年“深圳蓝”可持续行动计划〉的通知》(深污防攻坚办〔2023〕21号)要求,我局制定了《深圳市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更换技术指引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2023-05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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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订《宁夏煤业400万吨/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油品装置后续消缺工程设计及采购(EP)合同》(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(2020)002号))尾气脱碳单元CO2尾气治理改造VOCs成套工艺技术及专有设备(56440)RTO项目CFD模拟
2023年5月12日,签订《宁夏煤业400万吨/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油品装置后续消缺工程设计及采购(EP)合同》(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(2020)002号))尾气脱碳单元CO2尾气治理改造VOCs成套工艺技术及专有设备(56440)RTO项目CFD模拟服务合同。
依照本合同,卖方将提供项目设计、项目图纸、技术数据、技术成果和技术报告,并且这些技术报告是买方需要的并且能够用来完成买方工作。2023-05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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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《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(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)实施方案(2023-2025年)》的通知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《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、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》(环大气〔2022〕68号),聚焦氮氧化物(NOx)和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协同减排,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,以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2023-02-15